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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汇论坛管理章程(暂行)
一. 本BBS定名为“百家汇论坛”,以下简称“论坛”

二. 本条例依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电子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文件制定。

三:所有发帖的用户视为已阅读本投诉管理规定,并愿意遵守规定。





违规定义及标准


一:敏感易引起争端发帖/签名/头衔/呢称

 ★1: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
 ★2:破坏社会公共安全的
 ★3:鼓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宣扬色情、淫秽、暴力、教唆犯罪的
 ★6:攻击政府、国家领导人的
 ★7: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
 ★8: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挑衅/侮辱/人身攻击发帖/签名/头衔/呢称

★1:发表以一般而言与社会普遍认定不雅、污秽、带有性暗示与攻击性之用词,针对单一对象或者某整体象征,
★2:对他人构成伤害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3:未经当事人许可在论坛散播“论坛以外”的平台中与他人的交谈信息。例如与论坛会员/版主/管理员的QQ聊天记录,
★4:未经论坛会员同意发布其照片或隐私等
★5:经管理员判定为人身攻击的


三:未经论坛许可的广告性质发帖/签名/头衔/呢称

★1:广告/疑似木马帖
★2:任何非论坛宣传/招人帖
★3:任何未经论坛管理层批准的任何版面宣传帖均视为论坛会员私人行为,由相关版面版主参照版规做出处理。
★5:帖子/签名内包含非论坛地址连接,非论坛了解之QQ群,QQ号(可视情况由版主认定)(QQ空间及博客链接可按情况而定)
★6:所有未经论坛许可的发号行为
★7:任何涉及RMB交易的帖子、签名、头衔。
★8:论坛提倡使用简体字,如违规使用繁体字,经论坛会员投诉,在发帖人具备使用简体字的条件下,通知发帖人予以修改 (全文转载大陆地区以外文章的除外)。


四:灌水

★1.恶意灌水的定义:

(1) 字数少或毫无意义;
例如:哦,什么,不知道,等等,连续多次
(2) 纯数字,纯表情符合;
例如:73,88,9494,等等,帖子内容只有表情符号,连续多次
(3) 纯水帖;一连串没意义的符号或字母的回帖
例如:???????????????????????
例如:“fsfhhifghgidrhgg~~~~ 等等。
(4) 随手乱打出的根本不通的话
例如:大道理就大麻麻亮开幕;每;赌东道。 等等。
(5) 同个主题里类似自己跟自己灌的无意义留言
(6) 使用灌水工具灌水, 发帖时间间隔明显违反了论坛发贴限制规定的(按键精灵等)
(7) 在不同的主题贴下复制回复同样的话。
(8) 回复他人的帖子与上下内容完全不连贯,严重跑题,与主题毫不相干,在别人的版聊帖内自言自语,复制大段消息,同个ID在一个帖子内所发帖50%以上符合上述灌水定义


★2:刷屏的定义:(可视情況由版主认定。)

(1) 连续发布“有内容和意义”的新主题5篇以上;
(2) 连续发布“有内容和意义”的回帖8贴以上;
(3) 连续发布“无内容和意义”的帖子;


★3:版聊的定义:

(1) 两人或两人以上以聊天的形式发贴,连续一段有主题的对话,可视为版聊;
(2) 聊天内容必须和上下连贯,与主题吻合;(主题不限制,但主楼内容不可用RT代替);


★4:其他特殊违规:

(1) 严禁一贴多发,一个相同的帖子,当然要有意义,最多发去3个不同的板块;
(2) 严禁连续同贴回复,一个的主题中,回复有50%或以上都是同一人的回复;(转载优秀文学作品请到鬼话连篇论坛,转载优秀的漫画作品请到动漫讨论区,由论坛版主监督)
(3) 严禁无故翻老贴(15天以前,具体可视版面情况由版主认定);


五:其他特殊情况:


破坏论坛公共秩序的
违反相关论坛具体规定的,参照执行。
版主违规:双倍处罚,撤消论坛职务,三个月内不得重新录用论坛职务





删锁帖/删除签名档及头衔标准


★1:文章、标题、签名档、头衔、连接有挑衅、侮辱、人身攻击成份者,予以删除。

★2:文章、标题、签名档、头衔、连接有敏感易引起争端成份者,予以删除。

★3:文章、标题、签名档、头衔、连接有未经论坛许可的广告性质成份者,予以删除。

★4:重复发表相同内容帖示为灌水,帖子删除,并依照灌水处罚条理处理。

★5:语焉不详,错字连篇有碍阅读者,予以刪除。可视情况由版主认定。

★6:已由管理员/版主声明禁止发布之讨论,依旧在其发表文章者,予以刪除。

★7:回贴、文章內容所涉及、所指之人物涉及了会员隐私,涉及之会员要求删除帖子者,即使该文并无涉及挑衅、侮辱等相关规定。依旧得以删除。

★8:文章明显与本版主旨无关,非与该版事务有关者,得以刪除,可视情況由版主认定。

★9:任何由管理员或者版主发布的公告(置顶帖),由管理员预先做出禁止任何与此公告无关的回复的警告,如有人跟贴回复无关内容,管理员/版主有权利不做解释删除。可视情況由管理员/版主认定。

★10:包含影响会员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经其他会员反馈,站务有权利删除该帖子/楼层或者签名

★11:其它具体规则请参照各个版块的规定。

★12:任何违规签名论坛管理员修改之后,对擅自再行修改回涉及违规签名者,论坛管理员将会封号处理。





禁言及封号标准

★1:用户ID涉及的文章、标题、签名档、连接有未经论坛许可的广告性质成份者,版主可在不予通知的情况下实行久封号处理。

★2:用户ID涉及的文章、标题、签名档、连接有未经论坛许可的敏感易引起争端成分者,经版主删贴一次后如继续发相同或相似内容贴的,版主可做永久封号处理。
PS:以上两条参照论坛用户管理制度

★3:刷版者,灌水者(相关定义请见灌水处罚条例)由版主警告后做锁帖处理,无视版主警告继续者,版主可做出禁言处理。版面版主没有及时处理的,会员举报到站务,管理员会依照(灌水处罚条例)做出处理,禁止被处理者以任何手段打击报复举报会员,如有可照禁言及封号标准之特殊情况处理。

★4:论坛内公开/隐晦辱骂他人者,经相关版主劝导或警告无效过后,可做禁言处理,若相关版面版主未及时做出处理,受辱会员于站务投诉,管理员在调节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做出禁言3天处理决定。并在帐号可以使用后,于48小时内作出公开道歉

★5:所有违反(删帖/删除签名档及头衔标准)者2次以上者,版主可在版面上通知后禁言,情节多次严重者,可上报站务封号。可视情況由版主认定。

★6:特殊情况

◆1:不听从版主及管理员的劝告者,版主可进行禁言处理,在站务不听从管理员劝告者,禁言12小时处理先,于被禁言后不服从管理员决议开马甲闹事者,一经查出一律做封号30天处理(原号),马甲做永久封号处理
◆2:条例3中,违规会员如果以任何形式,任何马甲对负责处理版主/管理员/举报会员做出涉及违规定义第2条挑衅/侮辱/人身攻击发帖/签名/头衔/呢称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做封号30天处理(原号),马甲做永久封号处理
◆3:条例4中,违规会员帐号解封后 48小时内没有做出公开道歉行为或公开道歉行为中依旧包含了违规定义2中的行为,管理员可对其做永久封号处理
◆4:发布一切违反论坛规定者。管理员视具体情况做出分析处理。





灌水处罚条例


1:恶意灌水

(1)由相关版面版主劝说/警告,并做扣分处理,

1 无视版主劝阻者,版主可做禁言处理
2 对版主正当处理手段无理取闹者,管理员在调节无效的情况下,依照禁言及封号标准之特殊情况做出处理


(2)若版面版主没有及时处理,由管理员巡视论坛情况发现或由会员至站务举报/后台举报

1、 对符合恶意灌水条例,灌水楼层在10楼以内的ID,管理员将直接做封号3天,同时做锁帖处理

2、对符合恶意灌水条例,灌水楼层超过20楼的ID,管理员将直接做封号3天,并扣除双倍帖子数和积分,

3、对管理员正当处理而无理取闹者,在管理员进行积极劝解的情况无效下,管理员将做出封IP处理。

(3)版主灌纯水被水民举报或被管理员巡视论坛发现,将直接撤消版主职位,封号一周,扣除四倍帖子数及积分。然后交由相关负责管理员批评处理。对自己错误没有认识,反而口出恶言,站务闹事的版主,管理员根据(禁言及封号标准)之特殊情况2依情况决定延长封号的期限至永久封号,

(4)其他可参照(禁言和封号处理标准)进行

(5)对灌水的处罚尺度以管理员最终决定为标准,本论坛拥有最终解释权利


2:刷屏/刷版

一经发现,相关版面版主截图证明,上报站务依照规定格式发帖申请封号(严重者永久封号处理)

3:版聊
版聊请在各论坛版主监督下进行,我们不鼓励但允许版聊,各版面相关版主及时做好监督工作,勿让版聊发展为恶意灌水,依照版面规定的版聊最高楼层请及时锁帖,以减轻对论坛服务器的负载。

4:特殊违规情况
可视情况由版主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管理章程初步拟定,论坛拥有最终解释权
作者:csb925   时间:2009-08-05 09:11
≡本站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
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柳斌杰介绍,当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工作重点 严打短信传播色情2006年“扫黄打非”工作确定了五大重点、六项专项治理行动。五大重点为:将封堵和查缴非法出版物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整治淫秽色情等有害出版物,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继续深入严打各类侵权盗版活动,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开展取缔非法报刊等专项行动,对“买卖刊号”“一号多刊”等违纪违规的出版单位严肃查处,追究责任;把网上“扫黄打非”列入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各地要严密封堵查处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工具等新媒体传播非法出版物及其相关信息,严厉打击网站、网吧、声讯台、手机短信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行为,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的监管,依法查处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网站、网吧、声讯台、手机短信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行为。 六项专项治理为:净化“两节”“两会”文化市场、扫除淫秽色情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打击侵权盗版出版物、查处和取缔非法报刊、网上封堵有害信息等。 



下面是国家对此次严打的规则:希望各位仔细察看!

1、哪些属于违法和不良信息?

答:违法信息是指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明文严禁的信息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严禁的九类信息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不良信息是指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违背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与习惯以及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各类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等。

2、哪些是淫秽和色情内容?

答:淫秽信息是指在整体上宣 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性欲,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或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包括:

1 、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

2 、宣扬色情淫荡形象;

3 、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

4 、具体描写乱伦、强奸及其它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可能诱发犯罪的;

5 、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

6 、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它性变态行为,以及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

7 、其它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  色情信息是指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其中一部分有上述中1至7的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


各位会员,论坛真正存在的意义是交流而不是为了满足低俗的欲望,论坛从来不想也永远不会这样走,真正影响论坛发展进步的只有我们自己!希望各位理解支持,一旦有情况及时报告,我不希望,我们的论坛因为某些帖子而被查封!
作者:csb925   时间:2009-07-26 18:03